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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决定》意见中要求:在全区实施“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
作者:jsj 日期:2008-7-16 来源:jsj 点击:

内蒙古党委、政府在1112日出台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内党发[2007]22号,以下简称《意见》)中决定,在全区实施“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

    《意见》指出,实施“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是在落实国家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的基础上,理顺普惠政策和计划生育政策之间的关系,统筹和整合各类社会政策资源,通过奖励、扶持、优惠、保障、补偿、关怀等具体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落实惠及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

    “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的具体内容包括: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适当放宽农村牧区奖励扶助对象年龄;提高对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对象一次性奖励标准;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农村牧区综合改革、扶贫开发工作有机结合;在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对计划生育家庭予以优先优惠;在农村牧区积极探索建立为政策内生育的妇女在孕前、孕期、哺乳期补贴和服务以及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节育手术、独生子女平安保险等制度;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给予关怀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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