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扎兰屯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自治区《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创造条件,狠抓落实,市政府出台了“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实施方案,认真实施以奖励、扶持、优惠、保障、补助、关怀为主要内容的“民生工程”,累计直接支付资金达到了318万元,其中有70万元源于以下十项新政策的出台:
一是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低保对象生活补助制度。每人每年发放600元生活补助金。惠及10人,发放补助金0.6万元。
二是建立孕产期保健补贴制度。一次性发放补贴300元。惠及43人,发放补贴1.29万元。
三是建立计划生育手术安康保险制度。最大保险金额为5000元。惠及3人,支出资金0.0072万元。
四是提高农村独女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由原来每月20元提高到30元。惠及2076人,增发资金24.9万元。
五是扩大奖励扶助对象覆盖面。放宽奖扶对象年龄限制,由60周岁提前到58周岁。惠及114人,发放奖励金6.84万元。
六是提高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参合”报销比例。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惠及8人,报销药费3815元,多补偿308元。
七是建立乡级计生人员劳保用品发放制度。每年为每名乡级计生人员购买不超过700元的劳动保护用品。惠及99人,支出6.93万元。
八是建立村级计生人员交通燃料补助制度。每年为每名村级计生人员报销不超过300元的交通费和燃料费。惠及199人,支出5.97万元。
九是建立村级计生人员生活补助金制度。根据工作年限及年龄,一次性发放3000元或每年发放600元生活补助金。目前无符合条件人员。
十是提高村级计生人员补贴标准。村级计生人员补贴标准按村居主任正职标准执行。惠及199人,增加支出2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