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双女结扎户的奖励工作对于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双女结扎户的奖励,事关育龄群众的切身利益,是鼓励广大育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在贯彻落实“知情选择”的基础上,引导育龄群众主动落实简便、适宜、安全、可靠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05年第8次常务会议纪要》([2005]8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双女结扎户奖励的基本内容
育龄夫妻生育两个女孩(蒙古族生育三个女孩),并自愿采取结扎措施的由政府一次性奖励500元。有条件的盟市可以提高奖励标准。
二、奖励对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双女结扎户奖励金:
1、己生有两个女孩(蒙古族己生育三个女孩)的育龄夫妻;再婚夫妻及有收养行为的可比照此条计算子女数。过去有违反《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处理终结后亦可适用此条。
2、2006年1月1日以来夫妻一方自愿采取结扎(男性输精管结扎、女性输卵管结扎)措施的。
三、奖励对象的确认程序与奖励金的发放符合条件的对象,应先由本人申报,逐级审核后,经旗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确认并在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计生服务、医疗、保健机构实施结扎手术后, 发给奖励金。
1、本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向嘎查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双女结扎户奖励对象申报审批表》(以下简称《申报审批表》,见附件一),同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状况、子女出生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流动人口还应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嘎查村民委员会审议。
嘎查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奖励资格进行审议并在《申报审批表》上签注意见,连同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报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签注意见后报旗县级人口计生部门。
4、旗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批确认。
旗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对苏木乡镇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对象到旗县人口计生部门指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实施结扎手术。实施结扎手术的单位须向旗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提交加盖公章的“受术者结扎手术病历”复印件予以确认。旗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确认后,须将受奖励对象的名单及施行手术的单位及医主在其居住地(嘎查村、居)公示7日(公示样表见附件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旗县人口计生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将双女结扎户奖励金发放到奖励对象手中。受奖励者须在《申报审批表》上签字并加印指模。
5、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可以在现居住地申请手术并领取奖励金。申报确认程序同上。
6、2006年1月1日起至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做了结扎手术的育龄群众,可以持手术证明(加盖公章的“手术病历”复印件)及相关证件到嘎查村(居)民委员会申报,并逐级上报到旗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由旗县级人口计生部门进行审批确认,发给奖励金。在此期间已经做了结扎手术的流动人口应在手术地申报领取奖励金。
四、奖励资金的管理
双女结扎户奖励资金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5]8号)决定要求“从2006年开始,对双女结扎户实行一次性奖励补贴政策,所需资金由自治区、盟市、旗县分级承担。”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财政各承担1/3的比例设专项经费予以安排,每年单独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地方奖励标准高于500元的,超过部分地方自筹解决,自治区级财政按500元标准的比例核拨奖励经费。奖励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分帐核算、直接到人”的管理原则。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一)奖励资金拔付与发放
l、奖励专项资金,由自治区财政总预算会计设立专帐,核算三级财政安排的奖励专项资金。